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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谈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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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技能测试+面谈岗位,全部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和面谈,现将资格审查、技能测试和面谈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次考试考生

(一)考生集中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8:45前;

(二)考生集中地点: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管理股(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8楼)(候考室);

(三)考生报考情况:

用工单位名称招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招考人数准考证号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s201913031人防管理股人防工程技术辅助人员1202002015001

二、第二批次考试考生

(一)考生集中时间:2020年3月28日上午8:00前;

(二)考生集中地点: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三楼党员活动室(候考室);

(三)考生报考情况:

用工单位名称招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招考人数准考证号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1202002015002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03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07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08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09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10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11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12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14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15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16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29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17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30规划技术辅助人员1202002015004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30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05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hs201913030规划技术辅助人员202002015013

三、其它岗位(辅助管理类岗位)的资格审查已于3月11-13日完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继续留意后续公告。

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在开考前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身份证须和报名时所用身份证内容一致,如考生身份证过期或者遗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与面谈时必须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前需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提前申报鹤山“健康通行码”,凭“健康通行码”进行资格审核。

微信图片_20200325173718.jpg

鹤山“健康通行码”申领方法:登录“鹤山发布”或“鹤山政府网”点击自定义菜单“健康申报”申领健康码,或者扫描各公共场所公布的 “鹤山健康码”申报。按个人申报情况健康码可分绿码、黄码和红码。

二、考生只需携带考试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相关证件参加考试,严禁携带贵重物品或手机、电子手表、耳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座位。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背包、书包等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进入试室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结束离场时领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考试作弊行为已入刑定罪。请广大考生集中精力备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拒绝各类作弊行为,诚信参考。

三、技能测试完成后,工作人员将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谈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谈顺序进行面谈。

四、面谈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谈室面谈。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谈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谈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谈。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面谈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谈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谈成绩通知书回执。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考生面谈完毕取得成绩通知书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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